关于已答辩通过的学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位学员:
关于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08级及之前的毕业学生(不含延长学制至2009级及之后的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单”上所有事项后方可随时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2.2009级(含2008级及之前延长学制,不含延长学制至2010级的学生)毕业生,需等待学校学位委员会对毕业认定和制作证书后,另行通知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
3.学生派遣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需航空公司出具落户文件(非进公司报到时的分配文件),由航空公司统一为学生办理。
4.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进公司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往公司,预备党员档案自带,正式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同发送。
5.未尽事宜请留意南方航空公司网上通知系统或咨询北航飞行学院,联系电话:010-61716510。
附: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流程
1.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到北航沙河校区实验室4号楼202室领取北航离校手续单(学员进公司报到时办理的为学院离校手续单)。
2.按照离校手续单要求,到北航图书馆、助学贷款办公室、财务处、校医院、宿管中心等处办理离校确认并盖章。
3.党员和预备党员办理关系转出手续(需明确接收组织单位名称)。
4.确认毕业设计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5.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北航飞行学院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