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科生全面发展,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确保2017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4〕14号),特制定飞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
3、以学习成绩为核心原则,择优推荐原则。
4、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校内外研究生的推免。
5、待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获得推免指标。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负责起草制定推免工作管理办法,研究推免工作重要事项,负责将推免名单向党政联席会汇报。
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
组 员:教学秘书、辅导员
三、推荐范围:
1、飞行学院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参与推免工作。
2、推免名额按照教务处下达指标比例执行。
四、获得推免资格的德育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智育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推免前三年的学习成绩。
2、以教管系统生成的加权平均分成绩计算。
3、考核课程为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一般通识类和博雅类课程不参与考核)。
4、必修课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经补考后成绩及格,且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须在专业排名的前1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免:
1、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2、德育考核不合格者;
3、在推荐截止日前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4、有“作弊”记录的;
5、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推免及录取资格:
1、获得推免资格后,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德育考核不合格者;
3、获得推免资格后,受校级以上(含)处分;
4、获得推免资格后,有“作弊”记录的;
5、第四学年,有1门必修课程不及格;
6、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
7、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八、工作程序:
1、教学秘书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指标和教管系统成绩排名,形成初步名单。
2、由推免工作组进行复查,确定推免名单。
3、推免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规定填写申请材料。
九、申诉渠道:
飞行学院联系电话:61716511 联系人:闫老师
邮箱:yanchun@buaa.edu.cn
教务处联系电话:82338761 联系人:苏老师
邮箱:sulong@buaa.edu.cn
飞行学院推免工作组
2020年9月